2019年3月1日,“金融机构通道业务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南京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共同举办。
来自高校、审判机关、各主要金融机构以及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学者、专家共六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围绕金融机构通道业务的法律性质、当前业务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受托人的责任承担、金融创新业务的法律规制等目前理论及实务界关注的问题发表了学术观点,研讨气氛热烈。
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院长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黄德清庭长应邀致辞,我国著名信托法学家、南京大学法学院张淳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并作会议总结。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窦兴律师作为律师代表受邀参会,就通道类信托业务中受托人责任承担问题作了专题报告。
窦兴律师团队在资产管理、银行信托等金融法律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团队内部还成立了专项课题小组,持续关注监管和司法动态,就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争议问题提供理论研究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