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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孙怀宁律师、孙天虹律师代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院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新鲜出炉,本所能源环保团队孙怀宁律师、孙天虹律师代理的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环保联合会诉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院2017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且亦入选南京中院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国试点,本案是江苏省首例由省级政府以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对整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动作用,开辟了一种环保社会组织与人民政府合作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新模式。
孙怀宁律师所带领的江苏高的律师务所能源环保团队长期为能源环保行政部门、能源环保领域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专业性强,具有丰富的能源环保领域服务经验,团队将继续为能源环保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