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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的观点 | 公司决议自行清算的工作流程与计划
公司自行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以后,在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能够自行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情形下,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公司进行的清算。
公司自行清算应遵循什么流程,清算过程如何确保合法合规?现将公司自行清算全流程所涉事项、实施时间节点、实施主体、法律依据以及具体事务内容作如下整理,一表理清公司决议自行清算流程与规划。
序号 | 流程 | 具体时间 | 实施主体 | 法律依据 | 工作内容 |
1 | 召开股东会 | 解散日 | 全体股东 |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七条。 | 召开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企业解散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2 | 公示解散 | 解散日+10 | 公司 | 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 |
3 | 成立公司清算组 | 解散日+15 | 全体股东、董事 |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 | 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清算组的组成由股东层面决议文件确认,具体登记内容为清算组成员组成及清算组负责人,其中清算组成员可以为法人股东,负责人则由自然人担任,清算组负责人由股东会决定,清算组人数组成未有限制。在清算过程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等机构的费用依法从清算财产中支付。清算组可以设专门的办事机构,聘请有关工作人员处理相关具体事务。应制定清算组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 |
4 | 清算组进行备案及开户刻章 | 清算组成立之日+10 | 清算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所在行政审批局或工商局备案(需到相关工商部门询问当地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并建立临时账户、刻清算组公章。 |
5 | 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 | 清算组成立之日+10 | 清算组 |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二条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 |
6 | 清算公告 | 清算组成立之日+60 | 清算组 | ||
7 | 债权人申报及登记审核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30/债权人公告之日+45 | 清算组 |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清算组对登记的债权进行审查后编制债权报告表。 | |
8 | 清算组接管公司并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 清算组成立之日起 | 清算组 | 《公司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 首先,接管以下内容:(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企业公章包括:企业公章;企业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公司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其次,接管之后,清算组聘请专业人员开展目标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 |
9 | 核定目标企业资产与负债 | 清算组成立之日起 | 清算组 | 首先,核定公司资产的范围。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经营管理的财产。包括公司在解散时实际占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房产、土地 使用权、存货所有权等,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 金等也包括在内。(2)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3)公司对外投资享有的股权。(4)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其次,接管公司资产。(1)实物的清查、登记。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库存现金的清查登记、清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登记、 库存材料和产成品的清查和登记。(2)债权的核实与登记。(3)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清查。(4)对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核实与登记。再次,核定公司债务。企业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应付工资;未缴税金;其他应付款。 | |
10 | 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 收取债权 | - | 清算组 |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主要收取以下债权:未到期债权的收取;附停止条件的债权的处理;有担保合同债权的收取;对于无担保合同债权的收取;对合同以外的债权的收取。 |
11 | 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 - | 清算组 | 如果通过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清算组应以企业代表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最终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推选 1 至 2 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 理人代理民事诉讼。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计入清算费用中。 | |
12 | 处理公司财产 | - | 清算组 | 在收取公司债权、登记公司债务的同时,清算组应对公司的金钱以外的资产进行变价处理,除可以依照合同交付其他债权人的以外,都应进行变卖。公司解散以后,公司的债务除以企业存货清偿的以外,都转为金钱清偿。 | |
13 |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 | 清算组 |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清偿完毕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复杂情况可聘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 |
14 | 制定清算方案 | - | 清算组 |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编制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数额、清偿数额及清偿办法,并报股东会确认。 | |
15 | 通过清算方案 | - | 全体股东 | 召开股东会对清算方案进行表决。 | |
16 | 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 - | 清算组 |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具体清偿顺序如下: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最终清算方案实施后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提交税务及工商部门留存。 | |
17 | 提交清算报告 | 清算结束后 | 清算组 |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作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
18 | 审查清算报告、报表及账册等 | 清算结束后 | 股东会 |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召开股东会,对清算报告、清算期内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册等资料进行审查,最终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
19 | 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清算结束之日+30日 | 清算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1)税务注销:公司财务人员先期与税局进行沟通所需材料,是否涉及政策补贴等特殊事项。清算组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申请注销登记。 |
(2)银行账户、外汇登记等注销 | |||||
(3)海关登记注销:可网上办理 | |||||
(4)工商登记注销:清算组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所在地行政审批局或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 |||||
20 | 注销清算组银行账户、印章,封存资料 | 清算结束并办理完注销后 | 清算组 | - | 公司注销后,注销清算组银行账户和销毁或封存清算组印章,封存公司资料 |
合法合规地完成清算和注销程序是公司诚信合规经营的体现,亦是管理层和股东善始善终优雅退场的彰显。本团队律师也可携手企业,协助企业合规、有序、高效地站完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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