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汇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419号 人保(南京)金融大厦 A座9、10楼
电话:8625-84715285
苏州分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苏州国际财富广场西塔1001室
电话:86512-67888330
江北分所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0号楼1303室
淮安分所
地址:淮安市纯如路1号南昌北路与母爱路交汇处东北角
南通分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98号金唐大厦501室
电话:0513-85588808
新高的新闻 | 新高的律师成功代理跨境担保案件


近日,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一起跨境贸易担保案件,取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胜诉判决。本所由一级合伙人宋辉、张天戈、白璐以及专职律师姜梦宇组成争议解决团队,从2018年起开始全面负责处理该跨境担保争议,案件经历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国际仲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一审,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等多个司法程序,最终江苏省高院驳回了外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所律师以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不懈努力,成功为客户挽回了数百万美元的损失。
01
第一次诉讼
该诉讼的原告是一家阿联酋公司,本所客户是江苏某国有企业集团。阿联酋公司于2018年在南京中院起诉,要求客户对一起国际货物买卖交易项下的货款承担担保责任。律师经研究案件,指出案件涉及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合同)约定争议由ICC仲裁管辖,阿联酋公司应当先通过国际仲裁确定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承担责任,之后才能由法院审理客户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后阿联酋公司撤回起诉。
02
ICC国际仲裁
从2019年下半年,阿联酋公司在ICC提起国际商事仲裁,将开曼某公司列为第二被申请人,将客户列为第二被申请人,要求开曼公司和客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积极收集并提交证据,及时与客户沟通案件的进展情况,全程参加了仲裁程序。
该仲裁的仲裁地为瑞士日内瓦,适用瑞士法律,仲裁语言为英文。在代理过程中,律师研究了《瑞士民法典》、《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典》等瑞士法律,并向国外同行请教瑞士法律的适用问题。律师根据仲裁程序向仲裁庭提交了《答辩书(Answer)》、《答辩陈述(Statement of Defence)》、《进一步答辩陈述(Statement of Rejoinder)》等文件,参加了案件管理会议和庭前会议,并在没有外国律师配合的情况下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全英文仲裁开庭。
仲裁庭经过两年多的审理后做出裁决,确认第一被申请人开曼某公司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同时驳回阿联酋公司针对客户的所有仲裁请求,我方在仲裁案件中取得全部胜利。
03
第二次诉讼
因第一被申请人开曼某公司在仲裁裁决做出后没有履行主债务,阿联酋公司依据仲裁裁决书再次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客户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本所律师代理客户积极应诉,向法院陈述我方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事实与理由。该案经过南京中院一审和江苏省高院二审,最终省高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意见,判决客户不承担任何责任,驳回了阿联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至此,前后历经九个年头的跨境担保争议案件终于圆满地划上了句号,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该案件充分展现了本所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专业实力与实战经验,客户对本所律师在处理案件期间展现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赏。
新高的所作为一家具有前瞻视野的律师事务所,始终紧跟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步伐,积极拓展跨境争议解决、国际合规、海外投资等业务领域,努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为此,律所长期致力于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尤其注重涉外律师人才的系统化培养,通过建立涉外律师培训机制,包括组织国际法律实务研讨、支持律师参与境外交流项目、引入双语及多法域执业背景的专业人才等方式,持续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熟悉国际规则、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的涉外律师队伍。此次胜诉案例,正是这支团队长期积累与协同作战的成果体现。未来,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担当的理念,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助力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